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40
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
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

属天的奥秘 #1042

1042.“我把我的

1042.“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”表示重生的属灵人的状态,这种状态就像彩虹。谁都会感到惊讶,在圣言中,“云中之弓”或彩虹竟然是立约的记号,因为彩虹无非是雨滴中的光线转换所产生的一种表象,这完全是自然现象,和刚才(1038节)所提到的教会中其它立约的记号不同。但没有人能知道,“云中之弓”代表重生,并表示重生的属灵人的状态,除非他得以看到并因此知道这是怎么回事。属灵天使都是已经重生的属灵教会成员,在来世,当他们显为可见时,他们头上可以说围绕着一道彩虹。不过,所看到的彩虹与他们的状态完全一致;因此,在天堂和灵人界,从这些彩虹就能知道他们的性质。彩虹的表象之所以出现,是因为其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就呈现为这种可见的形状。这是来自主的属灵之光在他们的属世事物里面的一种转换。这些天使就是经上所说那些被“水和灵”重生的人(约翰福音3:5),而属天天使则是那些用“火”重生的人(马太福音3:11; 路加福音3:16)。
至于属世的颜色,颜色的存在需要暗和明,或黑和白。当阳光照到暗和明,或黑和白处时,两者平衡的变化会改变光线,从而产生颜色。其中一些颜色多多少少具有暗和黑色,一些则多多少少具有明和白色;颜色的多样性即源于此。相比较而言,属灵事物也一样。在这种情况下,“暗”是指自我的才智部分,或虚假;“黑”是指自我意愿或邪恶,它吸收并熄灭光线。而“明和白”是指人以为他凭自己所行的真理或良善,它从自身反射和投射光线。落到这些事物上,可以说改变它们的光线来自主,如同来自智慧和聪明的太阳;因为属灵的光线不是别的,也不是来自其它源头。正因属世事物对应于属灵事物,所以在来世,当重生的属灵人周围的事物显为可见时,它看似云中之弓,这弓是存在于他的属世事物中的属灵事物的代表。对重生的属灵人来说,主将纯真、仁爱和怜悯注入理解力的自我。此人对这些恩赐的接受怎样,其彩虹的表象当显为可见时就怎样;其意愿的自我越被移除、制伏并变得顺从,它就越美丽。
当先知处于神的异象时,他们也会看见一张弓仿佛在云中。如以西结的异象:
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,仿佛蓝宝石的样子,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,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。我从祂腰以上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,其中周围有火的形状;又从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,周围也有光辉。下雨的日子,云中弓的样子怎样,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;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。(以西结书1:26-28)
谁都能清楚看出,在这异象中所看见的是主,这时祂代表天堂,因为祂自己就是天堂,也就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。祂自己就是此处所提到的“人”;“宝座”是天堂,“祂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火炭的形状”是爱的属天元素;“祂腰以下的样子仿佛火的样子,周围也有光辉,如同云中的弓”是属天-属灵的元素。腰以上以这种方式代表属天天堂,或属天天使的天堂,而腰以下则代表属灵天堂,或属灵天使的天堂。事实上,在大人里面,下面,即从腰往下直到脚底的事物表示属世事物。由此也清楚看出,当被来自主的属灵之光如此光照时,人里面的属世事物就具有“云中之弓”的表象。约翰也看见了同样的表象(参看启示录4:2-3; 10:1)。

属天的奥秘 #4526

4526.至于从前一

4526.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,要知道,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,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(简称内视),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。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,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,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,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。事实上,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,而主光照整个天堂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,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。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,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,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。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,故对应于信之真理,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。事实上,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,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,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。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(参看4410节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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